改革又有新動作~
環保審批服務流程進一步優化
19項環保審批辦理時限壓縮一半以上
同時還減少環評審批范圍
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豁免環評哦
2018年以來,深圳市人居環境委按照《深圳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2017-2018年)》的任務部署,全面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認真做好省下放事權的承接工作,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等5個事項的交接工作并將承接事項納入部門權責清單管理。
優化審批服務事項流程,加快審批辦理進程。深圳市人居環境委19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時限均在法定時限的基礎上壓縮50%以上。
環評審批
環評實行分類管理,分為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原來都是審批制,通過修法,依法將登記表從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2018年上半年,全國備案項目環評412864個,占全國項目環評總數的八成,即現在80%項目環評無需審批。需要審批的9萬多個中,編報告書的也只占8%,大大減少了環評工作量。
同時,環評審批時限也大幅壓縮,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通過信息共享、核驗材料和電子印章等手段使排污許可證(注銷)等4個許可事項實現即辦,許可事項即辦率達25%。
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深圳人居委減少環評審批范圍,對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環境影響程度較輕無需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項目,由審批改為實行告知性備案;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豁免環評。同時還大幅降低環評審批辦理時限,精簡項目立項文件、選址意見、土地權屬證明文件等4項申請材料。此外,還取消環評作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其他審批事項的前置要件,在項目開工前完成即可。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以前海自貿片區為試點開展區域環評改革,對負面清單外的建設項目簡化環評報告編制要求及環評審批管理要求,實施告知承諾制。
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深圳市人居環境委針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核發、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和排污許可證核發等事項印發優化準營管理實施方案。
編制完成事中事后監管清單。深圳市人居環境委發布《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管清單》及11項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責任清單,明確各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監管職責、監管內容、監管措施、涉及的行政職權及監管依據。
此外,深圳市人居環境委還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污染源庫、執法員庫”,共納入污染源8131家,環境執法人員207人;2018年采用“省雙隨機系統”抽取檢查污染源2802家次,跨部門聯合檢查污染源10家次。
Q:環評相關制度的改革,會留下審批不嚴等隱患?
環境影響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由串聯審批改為并聯審批,是優化審批制度的重大舉措。這并不意味著可能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項目沒有經過環評審批就可以開工建設。法律規定,需環評審批而沒有經過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否則屬于“未批先建”。對“未批先建”行為,法律處罰和對相關人員的處分是相當嚴厲的。環境影響評價將繼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包括以下三點:
一是健全監管體系,加強執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對“未批先建”行為實行嚴管重罰。
二是創新監管技術方法和手段,及時發現違法行為,逐步實現全面、實時的環境監管。
三是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監管體系,將環境保護失信個人、企業信息納入誠信“黑名單”向社會公開,并實行跨部門、跨領域聯合懲戒。
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減少環評審批范圍
對PCB企業而言越來越便利啦